凤仪亭前。吕布:蝉妹,俺英雄盖世、神勇无敌,并且俺俩青梅竹马、两小无猜。我英雄,你美人,这不是绝世之配吗?貂禅:对不起,我已经被董卓包养了!吕布:那老东西一大把年纪,有什么好?貂禅:他有权有钱,你有什么?你再英雄,说到底也不过是个打工者而已!
一天,小明鼻青脸肿地回到家里。
“你今天和谁打架了?”妈妈大声道。
“……”
“我早就和你说,在你生气的时候,先从1数到50,要学会忍耐。”
“可……可是,小刚的妈妈只让他数到25。”
一位画家举办个人画展。一位贵妇人来到展室,站在一幅画前面端详了许久,她说:“我要是能认识这画的作者,那有多好啊!”
站在一旁的画家走过来说:“夫人,我就是作者。”
贵妇人说:“这幅幅画太妙了!你能否告诉我,给画里这位小姐做裙子的裁缝是谁?”
教堂里,一个小男孩在祈祷:"上帝呀!我只有一个小小的心愿,请把首移到纽约吧!
"一个牧师在旁边听到后,问小男孩:"小朋友,你为什么祈祷要把首都移到纽约?"
小男孩答道:"有一个考试题问的是首都在哪,我答的是纽约。"
格尔・普什卡牵着狗从兽医那里回到了家。他叹着气对妻子说:
“我们这条可怜的狗,它一路上一直在叫,仿佛有什么话要对我说……”
妻子打量了一下那只狗,喊了起来:“蠢货!这只狗大概是想告诉你,它根本就不认识你。”
在一次特意为爱因斯坦举行的舞会上,美国各地“社会名流”喋喋不休地赞扬、吹捧,比那靡靡之音更让爱因斯坦坐立不安。当肉麻的吹捧升级为热昏的胡说时,爱因斯坦再也忍受不住了,他拍着沙发站了起来,愤怒地说:“谢谢你们对我的赞扬!如果我相信这些赞扬是出自真诚的内心,那么我应该是一个疯子。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一个疯子,所以我不相信,也不愿意再听到你们这些令人作呃的赞誉!”
老师,基本上,你这题目出的让我有点困扰。为什么呢?因为我喜欢的人很多。
我喜欢的人之一就是隔壁家的那个早上见到我会对我笑的小女生,虽然我觉得我很帅,但是她和我比起来,年纪太小了,所以虽然我觉得她很可爱,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成熟美丽且将头发烫成大波浪卷的女人。身材嘛,当然是要国际级一流标准,胸就是胸、腰就是腰、臀就是臀。至于脚嘛,基本上,我的要求不多,只要皮肤柔细、曲线优美、动感十足,这样就可以了,比起我老爸那个完美主义者,我想我的要求简单多了。当然,具备有以上条件的女人,我目前还没找到,所以只能将就一下丁班的许诗诗,唉,我想,我是个’宁滥勿缺’的男人,这点,看我老爸就看得出来,他目前的伴侣啊,唉,摇头比较快!每天回家都把我老爸管得死死的,不准他在家里抽烟、不准他边洗澡边听电话、不准他过十二点还在处理公文,现在老爸如果要加班的话,还得打电话回家。不旦如此,还规定他在家人生日时,一定要提早回家,嗯,这点我倒是满喜欢的啦,因为自从妈妈死后,我就再也没有和老爸一起过生日了,不用说生日,举凡和XX日、XX节有关的东西,我都不会见到老爸,所以我通常都是跑到同学家去过生日的。而且现在每天都见得到老爸,真是有点感动,想当年我一个月见不到他几次面的说,需要钱就去找提款机,买东西就用信用卡副卡,当时差点以为自已一个人也能在这世界上过活了。嗯,我离题了耶,老师,你不会因为这样而扣我分吧?你的作文我可是很认真的写呢!只是离题就扣我分,太没天理了。我相信你一定不会扣我分的!请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。
再来,我喜欢的人,就是坐我隔壁的豪哥,你一定觉得很疑惑,为什么我要叫一个和我同年的人为“哥”呢?其实,道理很简单,因为他是我祟拜的对象。有一次,我被六年级的人看不爽,六年级的人放话说每看到我一次就扁我一次,豪哥知道之后,就去海扁那群放话的六年级,还告诉他们不准动他班上的人。哈!从那次之后,我就开始超级祟拜豪哥,虽然他很笨,每次数学和自然总是离零分没多远,不过,他的国文已经到了完全可以不用上课就能考试就境介,谁叫他有一对搞文学的爸妈。我曾经和豪哥提议要帮他罩数学和自然,可是被豪哥很凶的驳回,他说做人要正大光明,不可以做出违背自已良心的事。作弊会违背自已良心吗?不作弊的人才没有童年吧!将来长大他会后悔的,当每个人都在谈自已小时候做弊的糗事时,只有他一个人义正词严地说:“我从来没做弊!”我想,那一瞬间,全部的人一定会开始冒出三条小丸子的黑色效果线,然后开始吹起秋天的冷风还吹走一片枫叶。不过,虽然是如此,我还是喜欢豪哥,我会罩他的,在一些他正义的脑袋所没办法理解的世界。
我第三个喜欢的人,就是我老爸,不过,这家伙,我觉得很难实际说出为何我会喜欢他,所以我还是用反面述说的方式来说好了,以不喜欢来证明喜欢。我老爸是个恶心的男人,他会把自已下班的臭袜子脱下来盖在别人头上硬逼别人闻。之前还喜欢在浴室里边洗澡边唱雪中红,他的歌声如果称得上好听,那用指甲划黑板的声音就叫天籁了。他还喜欢送人奇怪的东西,就是那种你收到会觉得很撇的东西,像我上次生日他就送我一只压下去会出现大便的猪娃娃,害我当场撇在那里。我老爸的奇怪事迹真得很多,如果我要一条一条的写,我想我把全班的作文簿全写光也没办法写完他的丰功伟业,所以,我老爸的部分还是跳过吧。
我还喜欢一个人,那人是我老爸的新欢,也就是那个致力于“改革”我家恶息的人(恶息是他自已说的,我倒觉得那是种家庭特色。)那人是我老爸死皮赖脸狂缠才得来的人。基本上,个性有点烂,通常什么事情都是他说了就算,不容许别人反对。就连我的生活愉乐,看电视、睡大头觉,也都被他剥夺了,他不准我回家后就看电视,还规定我不可以看完卡通七点就睡觉,一定要准时九点睡。每个人回家还一定得说一句我回来了。把我家搞得像是德国一样,超级有规律。不过,他也是那种会让人又爱又恨的家伙,就整体上来说,算得上是不错了啦。不过,我还是很搞不懂,老爸怎么会喜欢上他,又凶、又严厉、又没身材,感觉上还是个禁欲派的修道人员。不过,身材这一点,唉,真得是害我当年还在幻想老爸到底会带怎么样新欢回家,依老爸的眼光和条件,一定是那种金发大波浪穿著红色紧身衣、细跟高跟鞋的超级大美女。没想到人生果然充满不可预测,计划永远比不上变化,唉,老爸居然带回来一个穿著普通T恤、被洗到变白的牛件裤,以及白色球鞋,看起来完全和我的梦想没交集的家伙。
唉,打钟了,我还是写到这里就好,反正我喜欢的人也写得差不多了,再写的话,就会是那种小白小花路人甲之类的出现,所以,就写到这样就好。
儿子眼睛下边青了一块,妈妈很担心。听儿子说学校里有一个不讲理的同学打的,就对儿子说:"你要和他交朋友,把这块蛋糕拿去,送给他,和他握握手,表示一下友好。"第二天,儿子回来后,他的另一只眼下边青了一块。母亲关切地问:"这又怎么了?"儿子说:"那家伙还想要蛋糕。"
有一天,牧师将家里发生的不幸告诉了农夫:“我丧失了全部财产。但最令人苦恼的是,我的传教资料被烧得净光。”“这种东西最容易着火,“农夫说:“因为它比任何东西都枯燥。”
某球员要转会,转会前要进行文化考试。教练事先向主考官打招呼说:
“我们的球员文化是差点,题目别太难了。”
主考答应了。
考试时,主考看了球员一会儿,问道:
“你说七乘七得多少?”
球员思考了一会,说:
“我想是四十九。”
考官尚未说话,教练站了起来,恳切地说:
“主考,请您再给他一次机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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